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判断专利有效性并申请无效宣告。当相似产品均有外观专利时,首先需判断对方专利的有效性,可收集能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要件的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对方专利无效。
(2)自身专利受侵害时的应对措施。若自身外观专利遭受侵害,需收集侵权证据,如侵权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先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被诉侵权时的抗辩方向。若被指控侵犯他人外观专利,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抗辩,一是质疑对方专利的有效性,二是举证证明自身产品未落入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
提醒:
处理外观专利纠纷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所有主张均有合法证据支撑;不同案情的具体解决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6-01-02 21:12:06 回复
咨询我
(一)判断对方专利有效性并请求无效宣告。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外观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条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二)自身专利被侵害时的处理。收集侵权证据,如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三)被诉侵权时的抗辩方向。可从对方专利是否有效,以及自身产品是否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这两个方面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一)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026-01-02 20:22:11 回复
咨询我
面对相似产品均持有外观专利的情形,优先核查对方专利的有效性。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对方专利无效,比如证明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要件。
若自身专利遭侵害,需先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侵权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材料,再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若被指控侵权,可从两个方向抗辩:一是质疑对方专利的有效性,二是论证自身产品未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这能有效降低侵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整个处理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每一步操作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2026-01-02 19:41:5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相似产品均有外观专利时,可通过宣告对方专利无效、维护自身专利权益或合法应对侵权诉讼等途径处理。
法律解析:
相似产品均有外观专利时,可按以下合法途径处理。1判断对方专利有效性:根据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需收集证据证明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要件。2维护自身专利权益:若自身外观专利遭侵害,应收集侵权证据如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先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侵权并调解赔偿数额。3应对侵权诉讼:若被诉外观专利侵权,可从两方面抗辩,一是对方专利权是否有效,二是自身产品是否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比如产品设计与专利设计是否存在显著区别,未构成相同或近似。处理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操作合法。若在处理相似产品外观专利纠纷时,对证据收集、程序操作等细节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17:57:24 回复
咨询我
当相似产品均拥有外观专利时,需围绕专利有效性和侵权纠纷两方面依法处理,既可以通过宣告对方专利无效消除权利障碍,也可以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可先判断对方专利的有效性,收集其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例如提供该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相同或相似外观设计的相关证据,若无效宣告请求获得支持,即可消除对方专利对自身经营活动的限制。
2.若自身专利受到侵害,需收集侵权证据,包括侵权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材料。先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
3.若被他人起诉专利侵权,可从两方面进行抗辩。一是质疑对方专利的有效性,如已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可作为抗辩理由;二是分析自身产品是否落入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通过对比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证明两者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此主张未侵权。
处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6-01-02 17:00: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