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职责致被监护人危困,有关个人或组织可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法院审理符合情形会撤销并指定新监护人,原监护人仍需负担费用。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时,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资格。法院经审理,若符合法定情形,就会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不过,即便监护权被撤销,原监护人依法仍要负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等费用。申请时,申请人要提供监护人怠于履职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证据,法院会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裁判。如果遇到此类监护权纠纷或有相关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1.当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时,相关个人或组织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法院若认定符合法定情形,会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即便监护权被撤销,原监护人仍要依法承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等义务。
2.有关个人或组织涵盖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3.申请撤销监护权时,申请人要提供监护人怠于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证据,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裁判。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有关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2.相关组织可加强对监护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行动。
3.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新监护人。
1.若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相关个人或组织能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这些个人或组织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合法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2.法院审理后,若认为符合法定情形,会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3.即便监护权被撤销,原监护人仍要依法承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等费用。
4.申请撤销监护权时,要提供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证据,法院会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1)当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时,相关个人或组织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这体现了法律对被监护人权益的保护,避免其因监护人的失职而受到伤害。
(2)人民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符合法定情形,便会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以保障被监护人能在合适的监护环境下成长。
(3)即便监护权被撤销,原监护人仍需承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等义务,这是其应尽的责任。
(4)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的主体众多,涵盖了多个组织和机构,确保了申请渠道的多样性。
(5)申请时需提供监护人失职或侵害权益的证据,法院会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作出裁判。
提醒:申请撤销监护权需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
(二)申请时要准备好监护人怠于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证据。
(三)即使监护权被撤销,原监护人仍需负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等义务。
(四)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新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负担抚养费等费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