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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的方式是什么

郭** 浙江-温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02 03:32:32 460人阅读

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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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时,要严格审查主体,确认是否为金融机构这一单位主体,看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主体要求。
(二)判断主观方面,需收集证据证明金融机构有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在客观方面,仔细核查金融机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实施法定欺诈行为,如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等。
(四)确定骗取财物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
(五)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关键是判断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无此意图则不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6-01-02 10: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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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认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要依据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客观方面,还需满足数额标准,且要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
法律解析:金融机构若构成合同诈骗,在主体上作为单位主体符合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主体要求。主观方面要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金融机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如虚构单位、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等法定欺诈行为,并且骗取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很重要,关键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若只是普通民事违约或欺诈,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就不构成合同诈骗。如果遇到涉及金融机构合同是否构成诈骗的情况,由于法律情况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2026-01-02 08:4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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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要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主体上金融机构作为单位主体,契合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主体要求;主观方面需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体现为金融机构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实施法定欺诈行为,像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收受对方财物后逃匿或通过其他方法骗取财物等,并且要达到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
2.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很重要,核心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只是普通的民事违约或欺诈,而没有非法占有意图,就不构成合同诈骗。
3.解决措施和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避免实施欺诈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准确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严格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做到不枉不纵。

2026-01-02 06:5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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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金融机构合同诈骗,要按照刑法中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金融机构作为单位主体,符合合同诈骗罪里单位犯罪主体的条件。
2.主观上,金融机构要有直接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3.客观方面,金融机构在签合同和履行合同期间,实施了法定的欺诈行为。比如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本身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收了对方财物后就逃跑;或者用其他手段骗取财物等。而且骗取财物的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
4.要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重点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是只是普通的民事违约或欺诈,没有非法占有意图,就不构成合同诈骗。

2026-01-02 05:1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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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方面,金融机构作为单位主体,满足合同诈骗罪的单位犯罪主体要求。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成为合同诈骗犯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金融机构需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若没有此目的,则不构成该罪。
(3)客观方面,金融机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法定欺诈行为,如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等。同时,骗取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
(4)要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核心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若只是普通民事违约或欺诈,无此目的,则不构成合同诈骗。

提醒:金融活动中,要注意辨别合同相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若怀疑合同诈骗,建议及时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2 04:44:36 回复

一、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形式(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情形。二、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怎么定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就应依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一、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形式(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情形。二、金融机构员工贷款诈骗怎么定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就应依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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