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西城区法律咨询 > 西城区治安管理法律咨询 > 两人互相威胁怎么判

两人互相威胁怎么判

李** 北京-西城区 治安管理咨询 2026.01.01 08:23:19 354人阅读

两人互相威胁怎么判

其他人都在看:
西城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西城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两人互相威胁若未达到犯罪程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面临五日以内拘留或者五百元以内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会被处五日到十日拘留,还可能同时罚五百元以内的款。

若互相威胁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比如多次实施威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依据刑法将被判处五年以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纠集他人多次做这类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会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还能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实际判决时,法官会结合威胁的方式、次数、带来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决定量刑。

2026-01-01 13:42:1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两人互相威胁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两人互相威胁时,若威胁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威胁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比如多次威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等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威胁方式、频率、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如果遇到类似的威胁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1:56:34 回复
咨询我

两人互相威胁的判决结果需结合具体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综合判定,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两种情形。

1.若威胁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两人互相威胁时,执法机关会根据双方各自行为的具体情节分别作出处罚,并非直接对等处理。

2.若威胁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如多次威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等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威胁方式、频率、造成的实际后果等因素,对互相威胁的双方分别量刑。

2026-01-01 11:05:2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互相威胁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部门可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威胁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例如多次威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等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威胁方式、频率、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

提醒:
互相威胁时需注意行为边界,避免因行为升级触犯刑法;若遭遇此类情况,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形,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09:45:52 回复
咨询我

(一)两人互相威胁的行为若未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若威胁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比如多次威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威胁方式、频率、造成的后果等因素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2026-01-01 09:10:1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抢劫罪的以暴力相威胁是什么意思一、抢劫罪中“胁迫”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来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则一物或当场夺走财物的行为。”刑法将胁迫作为与暴力相提并列的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充分说明抢劫罪的胁迫并不是轻度意义上的胁迫,也不是广义上的一切胁迫,而是有其严格的界限:即行为人实施胁迫行为,必须是以实施人身暴力相威胁,且这种暴力是可以“当场”进行的。二、抢劫罪“胁迫”的特征第一,胁迫方法具有暴力性。如果一种胁迫行为并不是以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相威胁,而是采用其他方式,如以毁坏名誉或者是散布隐私为内容恐吓被害人交出财物,则这种胁迫方法就不是抢劫罪中的胁迫而是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另外,胁迫方法的内容同样要求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是以殴打、伤害、杀害相威胁,以至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抢劫罪中的威胁是为了使被害人当场受到精神强制,使其完全丧失反抗的意志,除将财产当场交出外,没有其它考察、选择的余地。第二,胁迫方法具有当场性,即后续的暴力行为和取财行为都是在当场予以实施。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最大区别。抢劫罪的胁迫要符合两个“当场”,即“当场”当面对被害人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如果不是当面威胁,则不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当场”可以将威胁的内容付诸实施——如果胁迫行为虽然是当面发出,但所胁迫的暴力付诸实施却是在将来进行,也不能定为抢劫罪。三、“胁迫”的特殊情形——暗示暗示主要是指用凶狠的眼神逼迫被害人至墙角后强行取财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立法者可能是基于行为人携带的凶器虽然没有使用或出示,但有可能对被害人造成暗示性的胁迫从而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利的考虑,才如此规定了抢劫罪的转化情形。因此,可以看出立法者是承认暗示性胁迫的存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暗示性的胁迫行为都可构成抢劫罪,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一,暗示的胁迫也必须具有暴力性——只要对被害人传递出“以暴力相威胁”的信息,且被害人也能够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即可。其二,暗示的胁迫也必须达到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程度,即已经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除了当场给付财物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供被害人选择。可见,暗示的胁迫方法也能构成抢劫罪。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抢劫罪的以暴力相威胁是什么意思一、抢劫罪中“胁迫”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来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则一物或当场夺走财物的行为。”刑法将胁迫作为与暴力相提并列的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充分说明抢劫罪的胁迫并不是轻度意义上的胁迫,也不是广义上的一切胁迫,而是有其严格的界限:即行为人实施胁迫行为,必须是以实施人身暴力相威胁,且这种暴力是可以“当场”进行的。二、抢劫罪“胁迫”的特征第一,胁迫方法具有暴力性。如果一种胁迫行为并不是以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相威胁,而是采用其他方式,如以毁坏名誉或者是散布隐私为内容恐吓被害人交出财物,则这种胁迫方法就不是抢劫罪中的胁迫而是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另外,胁迫方法的内容同样要求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是以殴打、伤害、杀害相威胁,以至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抢劫罪中的威胁是为了使被害人当场受到精神强制,使其完全丧失反抗的意志,除将财产当场交出外,没有其它考察、选择的余地。第二,胁迫方法具有当场性,即后续的暴力行为和取财行为都是在当场予以实施。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最大区别。抢劫罪的胁迫要符合两个“当场”,即“当场”当面对被害人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如果不是当面威胁,则不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当场”可以将威胁的内容付诸实施——如果胁迫行为虽然是当面发出,但所胁迫的暴力付诸实施却是在将来进行,也不能定为抢劫罪。三、“胁迫”的特殊情形——暗示暗示主要是指用凶狠的眼神逼迫被害人至墙角后强行取财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立法者可能是基于行为人携带的凶器虽然没有使用或出示,但有可能对被害人造成暗示性的胁迫从而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利的考虑,才如此规定了抢劫罪的转化情形。因此,可以看出立法者是承认暗示性胁迫的存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暗示性的胁迫行为都可构成抢劫罪,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一,暗示的胁迫也必须具有暴力性——只要对被害人传递出“以暴力相威胁”的信息,且被害人也能够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即可。其二,暗示的胁迫也必须达到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程度,即已经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除了当场给付财物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供被害人选择。可见,暗示的胁迫方法也能构成抢劫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