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赤峰法律咨询 > 赤峰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婚姻诈骗法律怎么界定

婚姻诈骗法律怎么界定

邓* 内蒙古-赤峰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01 03:12:29 458人阅读

婚姻诈骗法律怎么界定

其他人都在看:
赤峰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赤峰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婚姻诈骗若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将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婚姻诈骗的本质是借婚姻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主观上无真实结婚意愿,仅以获取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虚构身份、隐瞒重大事实等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当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时,会按诈骗罪论处。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遇到疑似婚姻诈骗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判断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07:39:03 回复
咨询我

婚姻诈骗本质是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若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将依法构成诈骗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1.司法实践中判断婚姻诈骗需结合主客观两方面。主观上,行为人无真实结婚意愿,仅以占有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如虚构身份、隐瞒重大事实等,导致对方因错误认识与之结婚并交付财物。

2.婚姻诈骗的法律后果明确。当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时,将按诈骗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防范婚姻诈骗可采取以下措施。婚恋过程中仔细核实对方身份背景及真实情况,增强防范意识;涉及大额财物交付时保持理性,避免因感情冲动轻易处分财产;若怀疑遭遇诈骗,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6-01-01 06:12:5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需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行为人结婚并非基于真实感情,而是以婚姻为手段获取并占有对方财物,则符合婚姻诈骗的主观要件。

(2)客观方面,行为人需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例如虚构身份信息、隐瞒已婚状态或重大疾病等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后与之结婚并交付财物。

(3)数额要求,被骗取的财物需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只有数额较大时,相关行为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后果,若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婚姻交往中应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及相关情况,避免轻易交付大额财物,若遭遇疑似婚姻诈骗,需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6-01-01 05:13:19 回复
咨询我

(一)核实对方真实信息。在与他人谈婚论嫁过程中,通过正规途径确认对方的身份背景、工作状况等信息,避免被虚构的身份或经历误导。

(二)谨慎处理财产交付。不要在婚姻关系未明确或未办理合法登记前,轻易向对方交付大额财物或彩礼,对以结婚为由索要高额财物的行为保持警惕。

(三)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若发现对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且已造成财物损失,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1-01 05:07:51 回复
咨询我

婚姻诈骗本质是借结婚名义骗取财物的行为,核心是通过虚假信息或隐藏关键事实,让对方自愿交出数额较大财物,而非基于真实结婚意愿。

判断是否构成婚姻诈骗,首先看主观动机,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想法,结婚只是获取财物的手段,并非出于真实情感联结。

客观上,行为人会实施欺骗行为,比如伪造身份背景或隐瞒重要情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知后与其结婚,并主动交付财物。

若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将按诈骗罪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1-01 04:12:1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关键问题。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颁布并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若男女双方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同居的,同居时虽然结婚的某些实质要件不具备,但只要到人民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则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同居的,则要求双方必须在同居时均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被承认具有事实婚姻关系。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其余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为同居关系。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事实婚姻的界定又作出了变动。该解释参考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以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坚持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原则的情况下,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界线划分了一个时间分界点。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界定:一是结婚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欠缺的仅是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二是时间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已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对于《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即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虽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但欠缺形式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应按同居关系处理。由于《婚姻法》解释(一)中明确规定:“解释施行后,此前最高人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所以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严格的将以上两个条件来作为判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的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所谓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结合。婚姻是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是合法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则是违法的,为法律所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规定表明,当事人即使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婚姻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婚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无效婚姻。“婚姻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杨某与张某1996年结婚,第二年育一子杨某某。2001年杨某与雷某相识,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租房非法同居。2003年7月杨某用虚假材料与雷某登记结婚。张某得知后遂向人民杨某重婚。判决杨某重婚罪成立,并宣告杨某与雷某的婚姻无效。其二,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婚姻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应当是无效婚姻。我国许多地区长期流行所谓的“亲上加亲”的婚姻陋俗。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婚姻法,必须禁止。其三,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应禁止结婚。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目的是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以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后代的健康。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未治愈者。

您好,关于应该如何界定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婚姻关系中更难以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然而,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却十分低下,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理由。张某与王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半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婚礼上,王某精神病复发,婚礼也搞得不欢而散。事后,张某才了解到王某早已因双相情感障碍精神疾病和狂躁抑郁症住进了医院,并一直在接受治疗。在与张某办理婚姻登记、举行婚礼期间一直依靠药物维持,而在婚礼上犯病后,王某又住院治疗达数月之久。张某认为,王某和其家人故意隐瞒她的精神病史,使自己与其登记结婚,而婚后王某的精神疾病又久治不愈,故诉至,请求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本案中,王某婚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婚后久治不愈,因此判决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本案中的无效婚姻情形属于“疾病婚”。即因一方或双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由此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处于发病期的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疾病。本案中,王某婚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吗,婚后久治不愈,所以张某婚姻无效的主张,是于法有据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是哪些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婚姻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2 2153阅读
  •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姻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3 2284阅读
  • 犯婚姻诈骗罪法律应该怎样判?

    专业解答利用婚姻实施诈骗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然这只是诈骗数额较大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对犯婚姻诈骗罪法律应该怎样判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2024.02.25 1661阅读
  • 法律规定婚姻诈骗罪如何判

    专业解答婚姻诈骗罪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是依旧不知道婚姻诈骗罪如何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2024.02.20 2071阅读
  • 法律对婚姻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

    专业解答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法律对婚姻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2024.08.20 20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