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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时选择拿钱行吗

黄** 江苏-苏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31 08:59:52 321人阅读

房产继承时选择拿钱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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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取得房产所有权而获得货币补偿。这种方式需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达成一致,既能尊重个人意愿,也能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

1.协商确定分割方式。继承开始后,所有继承人可就遗产分割方式进行沟通。若部分继承人希望获得房产所有权,另一部分继承人倾向于货币补偿,各方可约定由取得房产的继承人根据房产市场价值,向放弃房产的继承人支付对应份额的折价款。

2.签订书面分割协议。达成一致意向后,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应包含房产市场价值的确定标准、折价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房产过户的责任主体及办理要求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3.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协议签订后,需依照法律规定完成房产过户等流程。取得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约定的折价款。涉及的税费缴纳、产权变更等环节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2-31 13: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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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可协商选择货币补偿的分割方式。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有权就遗产分割形式进行协商,若部分继承人不愿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与其他愿意取得房产的继承人达成协议,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按市场价值支付相应份额的货币补偿。

(2)分割协议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协议应包含房产市场价值、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以及房产过户的具体责任等内容,避免后续因约定不清产生纠纷。

(3)房产过户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取得房产所有权的继承人需携带书面协议、继承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保障协议的实际履行。

提醒:房产继承分割时,建议对房产市场价值进行专业评估,避免因价值争议影响协议履行;涉及货币补偿的,可在协议中约定支付担保措施,确保补偿款按时足额支付。

2025-12-31 11:5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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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开始后,不想取得房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遗产分割方式。若其他继承人愿意获得房产,双方可约定由获得房产的继承人按照房产市场价值,向不想取得房产的继承人支付相应份额的折价款。

(二)各方需签订书面遗产分割协议,明确折价款金额、支付期限、房产过户责任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获得房产的继承人应按协议支付折价款,同时与其他继承人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确保房产所有权转移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025-12-31 11:5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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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时,不想取得房产的继承人可选择货币补偿。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割方式,由获得房产的一方按市场价值支付对应份额的折价款。

这种方式尊重各方意愿,也能合理分配遗产。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涉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时,需按规定办理,保障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025-12-31 11: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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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可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分割遗产,由取得房产的继承人向其他继承人支付对应份额的折价款。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产属于不宜分割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部分继承人不愿取得房产所有权,其他继承人愿意获得房产,各方可达成协议,由获得房产的继承人按照房产市场价值,向不愿取得房产的继承人支付对应份额的货币补偿。这种方式既尊重继承人的意愿,又能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达成协议后,各方应签订书面文件明确权利义务,涉及房产过户的需按规定办理手续,以保障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遗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协议内容或过户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5-12-31 10:05:15 回复

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审判中应该以客观说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然后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此时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3、我们也不排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尽管在实践中很少。说它在实践中很少,是因为合同法提供了要求更换、重作、维修、退货、减少价值或者报酬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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