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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患心脏病一方能否争取孩子抚养权

柴** 浙江-丽水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30 01:27:00 496人阅读

离婚时患心脏病一方能否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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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核心原则。患有心脏病的一方若病情稳定,能正常照料孩子生活与教育,具备足够经济能力和良好生活环境,且能证明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如提供充分陪伴或优质教育资源,就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其次,若心脏病病情严重,可能影响日常照料孩子或孩子健康成长,法院会综合考量后选择更适合抚养的一方。

最后,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2025-12-30 05: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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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时患心脏病一方满足特定条件,可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若患心脏病一方病情稳定,不影响正常生活及对孩子的照顾教育,且具备足够经济能力、良好生活环境,同时能证明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例如可给予孩子充分陪伴、提供合适教育资源等,就有机会获得抚养权。若病情严重,可能影响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或健康成长,法院会综合考量更适合抚养的一方。此外,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若你在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30 04:1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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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患心脏病的一方并非绝对无法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1.需确保自身病情稳定,不影响正常生活及对孩子的照顾教育。可通过医院开具的病情稳定证明,说明日常照料孩子的能力未受影响,能正常陪伴孩子学习、生活,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

2.需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可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教育资源及医疗条件,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3.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可列举自己能给予孩子的充分陪伴时间、附近优质的教育资源、与孩子的亲密关系证明等,突出相比对方抚养的优势。

4.若孩子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其真实意愿。可通过与孩子的有效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必要时配合法院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若病情严重影响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法院会综合考量更适合抚养的一方,但满足上述条件时,患心脏病一方仍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2025-12-30 03:2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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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患心脏病一方若病情稳定,经医疗证明不影响正常生活及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教育引导,同时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支撑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开支,且能提供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法院会综合评估这些条件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

(2)若患心脏病一方病情严重,导致无法独立完成孩子的日常照顾,如接送上学、饮食起居照料等,或因病情影响自身情绪管理,可能对孩子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法院会优先考虑能更好保障孩子成长的另一方。

(3)孩子年满八周岁时,其真实意愿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因素。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患心脏病一方生活,且该方的抚养条件符合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法院会予以尊重。

提醒:
患心脏病一方争取抚养权时,需准备病情稳定的医疗证明、经济能力相关材料等以证明自身具备抚养能力;若病情严重影响抚养能力,应理性看待抚养权归属,优先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2025-12-30 02:3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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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病情稳定的证明材料。向法院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复查结果等,说明心脏病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及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教育辅导等。

(二)提供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且居住环境适合孩子成长。

(三)展示对孩子的陪伴优势。可以提交日常陪伴孩子的记录,如参与孩子学习活动、亲子互动的材料等,证明自己能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和引导,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2-30 02:31:34 回复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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