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阿拉善盟法律咨询 > 阿拉善盟交通保险索赔法律咨询 > 保险公司定损耗时久该怎么解决

保险公司定损耗时久该怎么解决

朱* 内蒙古-阿拉善盟 交通保险索赔咨询 2025.12.29 18:03:53 387人阅读

保险公司定损耗时久该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阿拉善盟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阿拉善盟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保险公司定损时间过长,可先主动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定损具体进展和原因。
(二)若保险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定损,可向其上级公司投诉反映情况。
(三)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让协会进行协调解决。
(四)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定损并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025-12-29 23:39:00 回复
咨询我

1.保险公司定损时间长可能不合理。按规定,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复杂情况三十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若保险公司久拖不决,先与其沟通定损进展和原因。
3.若超期无正当理由,可向其上级公司投诉。
4.也能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协调。
5.若问题仍未解决,可根据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9 22:29: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保险公司定损时间过长不合理,被保险人可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保险法,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需在三十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若保险公司久拖不决,被保险人可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情况。若其无正当理由超期,可向其上级公司投诉。也能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以寻求协调。若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可依据保险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定损并履行赔偿义务。在遇到保险定损时间过长等类似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21:49:20 回复
咨询我

1.保险公司定损时间过长通常不合理。按照保险法,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况复杂的需在三十日内核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当遇到保险公司久拖不决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定损进展及原因。其次,若其无正当理由超期,向其上级公司投诉反映。接着,可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争取协调解决。最后,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依据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完成定损并履行赔偿义务,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20:34:3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需在三十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保险公司定损时间过长通常不合理。
(2)当遇到保险公司久拖不决的情况,可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定损进展和原因。
(3)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超期定损,可向其上级公司投诉反映。
(4)也能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借助其协调解决问题。
(5)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定损并履行赔偿义务。

提醒:
在处理保险公司定损时间过长问题时,要保留好与理赔相关的各类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18:46:5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损耗标准是指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如干燥、风化、散失、挥发、粘结等)和货物本身的性质和度量衡的误差等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定数量的减少、破损或计量误差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商定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合理磅差(一般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统称为损耗标准损耗的处理是指实际发生的损耗,超过标准或者没有超过标准规定时,如何划分经济责任,以及对实物如何进行处理比如一,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咻在途损耗不超过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损耗在规定磅差范围内的,仓库可按实际验收数验收入库,如果超过规定的,应核实作出验收记录,按照凳规定处理(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存货方一般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八)违约责任.《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保管人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接货的;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交货的,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份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份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份或残值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货物的保管期限,存货方过期不取走货物,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有的存储保管合同也可以不规定期限,双方约定只要存货方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即可继续存放(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保管方或存货方如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因此,仓储保管凳中应当明确规定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您好,关于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损耗标准是指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如干燥、风化、散失、挥发、粘结等)和货物本身的性质和度量衡的误差等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定数量的减少、破损或计量误差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商定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合理磅差(一般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统称为损耗标准损耗的处理是指实际发生的损耗,超过标准或者没有超过标准规定时,如何划分经济责任,以及对实物如何进行处理比如一,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咻在途损耗不超过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损耗在规定磅差范围内的,仓库可按实际验收数验收入库,如果超过规定的,应核实作出验收记录,按照凳规定处理(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存货方一般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八)违约责任.《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保管人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接货的;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交货的,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份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份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份或残值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货物的保管期限,存货方过期不取走货物,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有的存储保管合同也可以不规定期限,双方约定只要存货方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即可继续存放(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保管方或存货方如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因此,仓储保管凳中应当明确规定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