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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通常以出资或股份为限担责,原股东履行出资后转股一般不担责,但未全面出资转股且受让人知情,或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时需担责。
法律解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原股东若已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通常无需对公司后续债务负责。特殊情形下原股东需担责,一是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公司可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主张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在任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遇到公司债务或股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5-12-29 12: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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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有一般规则,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原股东若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通常无需对公司后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1.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便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的,公司有权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也可向受让人主张连带责任。
2.原股东在担任股东期间,若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且该行为已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需与公司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12-29 12:3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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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负责。原股东若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通常无需对公司后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股权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主张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要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原股东在持股期间,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与公司共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原股东转让股权前应确认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避免因未出资或出资不足转股被追责;受让人受让股权时需核实原股东出资情况,防止因知情未出资情形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
2025-12-29 12:1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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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原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后转让股权,通常无需对公司后续债务承担责任。
(五)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公司可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主张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原股东在任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5-12-29 11:2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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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公司以全部资产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担责。原股东出资到位后转让股权,一般无需承担公司后续债务。
若股东未完成或未全面出资就转股权,受让人知情或应知的,公司可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受让人连带担责;债权人也可向受让人主张连带责任。
此外,原股东在位时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与公司连带担责。
2025-12-29 11:22: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