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车辆撞人致死责任怎么划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超速撞死人了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2004年5月9日20时55分左右,行人曹志秀(均为化名)在宣武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时,适有刘寰驾驶“奥拓”牌小桥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内左侧数第一条车道内行驶。刘寰发现曹志秀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客车前部与曹志秀身体接触,造成曹志秀当场死亡,小客车受损。曹志秀的家人以刘寰和华泰保险公司为被告向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认为:首先,曹志秀穿行二环机动车主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将其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次,刘寰在紧急状态下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但刘寰发现行人时与行人相距约100米,采取的措施是鸣笛、轻踩刹车而未及时踩死刹车,避让行人时与行人所行方向一致,且在采取措施过程中轻信行人可以快速前行避开其车辆,确有不当之处。曹志秀行为违法以及刘寰采取的应变措施,共同构成减轻刘寰应负赔偿责任的条件,应以减轻刘寰对曹志秀之死之责任,承担50赔偿责任为宜。刘寰为其所有的奥拓牌小桥车在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承保刘寰车辆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死者曹志秀之近亲属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具有法定赔偿义务。终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一次性赔偿死者丈夫吴军发等四人损失共计10万余元。刘寰反诉请求死者家属赔偿其修车费得到支持,获赔修车费664元。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重伤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原则如下:一方过失导致事故,承担全责;双方或多方过失共同导致事故,按过失影响及严重性评估分担主要、平等或次要责任;各方无过失则为不幸事件,不承担责任;一方恶意行为被证实,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事故,违规方需担责。摩托车闯红灯造成严重事故应报案,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犯罪。事故后,当事人应重视收集证据,如认定书、病历、费用凭证等,以备后续诉讼使用。充分准备是确保权益的关键。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