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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已有合法婚姻的人再次登记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登记;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普通同居不构成重婚,仅当双方以夫妻名义相处时才可能涉及。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需参考周围人的认知、双方对外称呼,以及共同养育子女、购置财产等实际行为。
婚姻中一方与他人同居属过错行为,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重婚触犯刑法,相关责任人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25-12-28 07: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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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重婚包括法律上重婚和事实上重婚两种情形,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重婚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重婚的认定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者再次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同居不等于重婚,若仅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不构成重婚。认定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周围群众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存在共同生育子女、共同购置财产等行为。
从法律后果来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属于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重婚还触犯刑法,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遇到婚姻中涉及重婚或同居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合法权益,采取正确方式维护权利。
2025-12-28 07: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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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形,同居是否构成重婚需结合具体表现判断,不同行为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明确重婚的两种具体情形。法律上的重婚表现为有配偶者再次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事实上的重婚则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认定时需综合考量周围群众是否认为双方是夫妻、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是否有共同生育子女或购置财产等行为。
2.区分同居与重婚的界限。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若仅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不构成重婚;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上的重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了解不同行为的法律后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重婚触犯刑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5-12-28 06:1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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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重婚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若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属于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3)重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人将被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仅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刑事处罚。
提醒:
若发现配偶存在疑似重婚行为,应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周围群众的证言、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交往的记录等,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8 04:2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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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怀疑配偶存在重婚行为,需收集两类证据。法律上重婚的证据包括对方与他人的婚姻登记证明;事实上重婚的证据包括周围群众证言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聊天记录,共同生育子女的证明等。
(二)若配偶与他人仅是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重婚,但属于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需收集对方同居的证据如共同居住照片、邻居证言等。
(三)若配偶的行为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28 04:24: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