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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结果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仍有其他有效的救济途径。
1.民事诉讼中的异议救济。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可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清晰阐述异议理由并提交支撑观点的证据材料。法院有权对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判断,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存在错误,法院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2.向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事故认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求对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这种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对事故认定流程的规范,保障责任认定的公正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8: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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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交警责任认定的复议结果不服时,无法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备可复议或可诉的条件。
(2)民事诉讼是有效的救济途径,在相关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并阐明理由及提供证据,法院有权对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判断。
(3)若当事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存在错误,法院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事故责任,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当事人还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事故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事故认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提醒: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时需准备充分证据材料支撑主张;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应保留沟通记录及材料,便于后续跟进处理。
2025-12-27 18:0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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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若因交通事故引发民事赔偿诉讼,可在诉讼过程中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交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同时提供相关理由和证据。法院会对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审查,若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原责任认定有误,法院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责任。
(二)向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作出原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事故责任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2025-12-27 16:0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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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结果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原因是该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原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有权对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判断。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认定有误,法院可依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责任。
此外,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反映情况,要求对事故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2-27 15:3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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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结果不服,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可通过民事诉讼异议或向相关部门反映等途径寻求救济。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其复议结果不服时,无法再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不过,当事人仍有其他合法救济途径。第一种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详细阐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有权对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判断,若证据充分证明原认定有误,法院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责任。第二种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事故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操作细节,确保救济途径的有效行使。
2025-12-27 15:14: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