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强险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为车祸伤者提供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之后会向责任人追偿,保障伤者及时获得救治。
(2)与肇事方沟通垫付费用是常见做法。若肇事方有商业三者险,可协商让保险公司预赔。若肇事方拒绝,伤者可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由法院裁定其先支付部分费用。
(3)向当地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等申请救助,也是缓解医疗费用压力的途径。
提醒:
申请救助和先予执行时要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要求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向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申请该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后续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责任人追偿。
(三)与肇事方沟通:和肇事方协商,要求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若肇事方有商业三者险,协商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预赔。
(四)申请先予执行:若肇事方拒绝垫付,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裁定肇事方先支付部分费用。
(五)寻求社会救助:向当地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等申请救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可让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也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后续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责任人追偿。
2.与肇事方协商,让其先垫付医疗费。若对方有商业三者险,可协商让保险公司预赔。
3.若肇事方拒绝垫付,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4.向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等申请救助,减轻费用压力。
结论:
遭遇车祸没钱治病,可要求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与肇事方沟通垫付或让其商业险保险公司预赔,也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还能向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申请救助。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向责任人追偿。与肇事方沟通垫付医疗费用是合理的诉求,若其有商业三者险,可协商预赔。当肇事方拒绝垫付时,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能保障伤者及时获得部分医疗费用。向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申请救助也是缓解费用压力的途径。如果在处理车祸没钱治病的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或不清楚具体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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