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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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当前法律已无非法同居概念,未婚男女同居不被禁止但不受法律保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满足特定条件,相关纠纷可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当前法律已取消非法同居概念,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对于未婚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同居行为,法律不禁止,但该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若双方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受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事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排除同性之间的同居;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条件区别于事实婚姻和重婚行为。如果遇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或发现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现在法律中已不存在非法同居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不同类型的同居行为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1.一般同居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未婚男女之间较为常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满足两个认定条件,一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排除了同性之间的同居情形;二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条件将其与事实婚姻和重婚行为明确区分开来。
3.目前法律对未婚男女同居行为不禁止,但也不给予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受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事宜。
法律分析:
(1)目前法律层面已取消非法同居的表述,统一使用同居关系概念。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未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二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的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满足两个认定条件。其一,主体限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包含同性之间的同居情形;其二,双方需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条件区分于事实婚姻和重婚行为。
(3)对于未婚男女的同居行为,法律既不禁止也不主动保护。若同居期间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依法受理,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事宜。
提醒: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能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未婚同居期间建议对财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若产生纠纷可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一)未婚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法律不禁止该行为,但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若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产生纠纷,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
(二)有配偶者应避免与婚外异性同居。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若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专业解答合同诈骗罪中对非法占有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关于判定因合同诈骗罪而产生的非法占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合同签署之前,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虚假陈述或者刻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在达成并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其是否具备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实力和行为能力;最后,行为人在整个合同签署以及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手段。
专业解答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故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合同订立时的履行能力、签署和履行过程中的欺骗行为、获得财物后的滥用情况(比如挥霍或用于犯罪目的)以及违约后的逃避责任行为。综合评估这些层面,就能确定主观故意。
专业解答非法同居关系指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与其他异性同居,或明知对方有合法伴侣仍与其共同生活。这种行为严重侵害我国一夫一妻制,增加非婚生子女,影响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婚姻制度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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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承租人擅自进行非法转租以及擅自的改变使用用途,造成租赁物损害的,在这些情况下对于出租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害,所以出租人已经享有的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在具体行使解除权的时候应当注意一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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