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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谁来行使监护权

杨* 北京-大兴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6 09:15:13 447人阅读

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谁来行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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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通常由母亲行使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亲去世后,母亲作为健在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正常情况下,母亲无需办理额外手续即可行使监护权。母亲应全面承担监护责任,包括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保障教育权利、管理孩子的财产等,确保孩子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母亲存在法定的不适宜监护情形,比如实施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危困状态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的监护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以保障孩子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2025-12-26 15: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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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母亲作为健在的法定监护人,自然承担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2)若母亲存在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法定情形,例如实施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危困状态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的监护权。

(3)人民法院撤销母亲监护权后,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从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合适的监护人,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提醒:
若发现母亲不适合履行监护职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6 15:0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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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母亲作为孩子健在的法定监护人,应依法行使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父亲去世后,母亲自然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若母亲存在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法定情形,比如实施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的监护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三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监护关系终止后,若被监护人仍需监护,应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母亲作为健在的法定监护人,在无不适格情形时,自然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2025-12-26 13:3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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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父亲离世,母亲通常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一身份不会因离婚改变,父亲去世后,母亲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若母亲存在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法定情形,其他具备监护资格的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法院会按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重新指定监护人。

2025-12-26 12:4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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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后孩子父亲去世,通常由母亲行使监护权;若母亲存在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法定情形,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并指定新监护人。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亲去世,母亲作为健在的法定监护人,应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若母亲存在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法定情形,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的监护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若遇到监护权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5-12-26 10:43:2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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