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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妻争抚养权打官司要多久

黄** 广东-江门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6 00:24:38 423人阅读

跟前妻争抚养权打官司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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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抚养权官司的审理时长需根据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确定,不同程序对应不同的法定审结期限。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该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抚养权纠纷案件。

2.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5-12-26 05: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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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争抚养权官司的审理时长需依据法院适用的诉讼程序确定。

(2)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若案件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法院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提醒:
争抚养权官司时长受案件复杂程度及诉讼程序影响,当事人可结合自身案件情况初步预估审理时间,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需及时行使上诉权利,具体案件细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

2025-12-26 04:4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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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抚养权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该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5-12-26 02: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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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纠纷案件若走简易程序,法院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这类程序一般用于事实清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较小的情况。

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法院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束审理。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若还需继续延长,则需报请上级法院同意。

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

2025-12-26 02: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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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争抚养权官司的时长由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决定,不同程序对应不同的审理期限。
法律解析:争抚养权官司的时长需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需满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想了解自己的抚养权纠纷案件可能适用哪种程序,或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推进案件进程,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6 00:57:5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妻子为了得到这只怀了孕的牧羊犬,宁可少分财产,最终将当作共同财产判给女方  为了一只价值上万元的宠物犬,到离婚的夫妻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昨日,考虑到宠物犬处于怀孕期间,需要细心照料,因女方平时空余时间较多,沙区将该宠物犬判给女方。  丈夫出差妻买做伴  丈夫张健和妻子刘萍大学同学,两人2002年大学毕业,2004年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在沙区购买了一套100平米商品房居住。因张健在医药公司做销售代表,经常需要出差,在家的时间比较少。  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妻子刘萍遂于2005年花2000元购买了一只刚出生的牧羊母犬在家喂养,并取名“嘟嘟”。刘说张健出差后,自己就靠“嘟嘟”做伴。嘟嘟也非常善解人意,深得自己喜欢。  夫妻离婚争夺牧羊犬  到2006年底,“嘟嘟”受孕。但是这时与张健因性格不和,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感情完全破裂,妻子向提出了离婚要求。并提出除对房产和存款进行平均分割外,嘟嘟也要属于自己。  张健表示同意将房产和存款平均分割,但是牧羊犬不能只归刘萍所有。因为牧羊犬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要平均分割。张当庭出示了市犬业协会出据的证明证实,像“嘟嘟”这种一岁大的纯种牧羊犬价值约为一万元,加上“嘟嘟”已经怀孕,产下的幼崽至少还可以卖近万元。张健表示,如果刘萍要“嘟嘟”,那么必须在存款分割上作出让步,自己要多分至少一万五千元。面对张健要求,刘萍表示,自己和“嘟嘟”相处了一年多,感情非常深,绝对不会让“嘟嘟”离开自己。  判决归女方  经审理后做出判决,牧羊犬处于怀孕期间,需要细心照料,加上刘萍空闲时间较多,并要求喂养,同意判给刘萍。双方房产价值32万元,房产归刘萍,由刘萍给张健16万元。双方存款21万元,由张健分得11万5千元,刘萍分得9万5千元,双方均表示没有异议。(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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