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景德镇法律咨询 > 景德镇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国内还的房款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国内还的房款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王* 江西-景德镇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08:34:36 304人阅读

国内还的房款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景德镇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景德镇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国内偿还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具体与房产购买时间、登记情况及还贷资金来源相关。
法律解析:若房产为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该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该收入偿还房贷自然体现共同属性。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部分具有共同财产属性。若能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比如使用婚前财产或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偿还房贷,该还贷部分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房贷相关的财产属性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12-24 12:27:01 回复
咨询我

国内偿还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1.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若使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偿还房贷,该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其还贷的行为自然体现出共同属性。

2.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部分内容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3.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积累的财产或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该部分还贷金额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4 11:17:3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该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此部分收入偿还房贷,自然体现出共同财产的属性。

(2)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部分具有共同财产的属性。

(3)若能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例如使用婚前财产或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偿还房贷,该还贷部分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处理房产还贷部分的财产属性争议时,需保留还贷资金来源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赠与协议等;不同案情的财产分割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4 10:51:13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后购房共同还贷的情况。若房产是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该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部分具有共同财产属性。

(三)个人财产还贷的情况。若能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或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该还贷部分通常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4 10:14:49 回复
咨询我

婚后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若使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相应的还贷金额及其带来的房产增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这是因为婚姻期间双方获得的收入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用这类资金还贷自然带有共同属性。

婚前由一方购置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分割时,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作出合理补偿,该部分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

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还贷资金来自一方个人财产,例如婚前积累的资金,或是明确指定赠与一方的财产,那么该部分还贷金额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4 08:45: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婚内继承的房产是否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般夫妇财产视为共有,包括薪资、投资收益、智力创作等,但遗嘱指定或明确个人的除外。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指定等。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所有权,这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如协议明确划分婚前及婚姻期间所得,且符合要求,也受法律保护。一方债务知情者知悉协议时,可使用其个人财产偿债。

    2024.08.28 177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