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坐公交三天前摔伤,通常能向公交公司索赔,因为公交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
2.要收集乘车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还可找目击证人提供证言。
3.先和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起诉时要证明公交公司有过错,比如司机急刹车。
结论:
坐公交车三天前摔伤,一般可向公交公司索赔,需收集证据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依据民法典规定,有义务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坐公交车摔伤通常能向公交公司索赔。为顺利索赔,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像乘车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用以证明乘坐公交车及乘车时受伤,也可找目击证人提供证言。先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比如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导致摔伤。若在处理此类索赔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乘坐公交车三天前摔伤通常可向公交公司索赔。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运输安全是其法定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承运人要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担责。
为顺利索赔,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包括乘车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以此证明乘坐该公交车且乘车时受伤。
2.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让其提供证言,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3.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积极沟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4.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比如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导致自己摔伤。
法律分析:
(1)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运输安全是其法定义务。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公交公司通常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证据收集至关重要。乘车凭证能证明乘坐该公交的事实,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可证实受伤情况,而目击证人的证言也能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3)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是常见的解决途径。若协商失败,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在诉讼中,需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像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致使乘客摔伤。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注意保存好各类凭证。不同摔伤情况对应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乘车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这些能直接证明乘坐公交及受伤情况。
(二)寻找目击证人并获取其证言,证人证言可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三)主动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和平解决。
(四)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像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引发摔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