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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赔付后能否再索要折旧费

陈** 江苏-盐城 交通保险索赔咨询 2025.12.23 16:15:26 460人阅读

车辆保险赔付后能否再索要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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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车辆刚购买不久且事故致使关键部件严重损坏,可尝试向保险公司及责任方主张折旧费,先进行协商沟通。
(二)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要准备充分证据,如专业机构的车辆贬值评估报告,来证明车辆贬值情况和折旧费计算依据。
(三)了解司法实践中法院考量的因素,如车辆使用年限、事故严重程度等,以此评估自身案件获赔折旧费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为车辆折旧费索赔在证明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上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指引。

2025-12-23 18: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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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保险赔付后索要折旧费有争议,法律上无统一明确规定支持。保险赔付通常针对事故直接损失,像维修费用。
2.司法实践里,部分法院会结合车辆使用年限、事故严重度、贬值情况等酌情支持。如新车关键部件严重受损,可能会判赔折旧费。
3.若要主张折旧费,先和保险公司、责任方协商。协商无果可诉讼,但需提供车辆贬值及费用计算的证据。最终能否获赔不确定,由法院综合判断。

2025-12-23 18:2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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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车辆保险赔付后索要折旧费有争议,目前无统一明确法律规定支持,但部分法院会酌情支持,主张折旧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最终能否获赔不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保险赔付通常针对车辆事故的直接损失,如维修费用,对于折旧费索赔并无统一明确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里,部分法院会结合车辆使用年限、事故严重程度、车辆贬值情况等因素,酌情支持折旧费索赔,像刚购买不久且关键部件损坏严重的车辆就可能获支持。若要主张折旧费,可先和保险公司及责任方协商,协商无果则可考虑诉讼,诉讼时需充分举证车辆贬值情况和折旧费计算依据。然而即便走诉讼程序,最终能否获得折旧费赔偿仍取决于法院综合判断。如果遇到车辆保险赔付折旧费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3 18:1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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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赔付后索要折旧费有争议,法律上无统一明确规定支持索赔,保险赔付通常针对事故直接损失。不过司法实践里,部分法院会依据车辆使用年限、事故严重程度、贬值情况等酌情支持。如新车关键部件严重损坏,可能会判赔一定折旧费。
若要主张折旧费,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先和保险公司及责任方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2.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诉讼。诉讼时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车辆贬值情况以及折旧费计算依据。
但即便走诉讼程序,最终能否获赔折旧费不确定,结果取决于法院综合判断。

2025-12-23 18:0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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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目前法律没有统一明确规定支持车辆折旧费索赔,保险赔付通常针对车辆事故的直接损失,像维修费用。
(2)司法实践里,部分法院会结合车辆使用年限、事故严重程度、车辆贬值情况等因素,酌情支持折旧费索赔。比如刚买不久的车辆,关键部件因事故严重损坏,可能会支持一定折旧费。
(3)若要主张折旧费,可先和保险公司及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但诉讼中要提供车辆贬值情况及折旧费计算依据等充分证据。并且即便诉讼,能否获赔折旧费也不确定,由法院综合判断。

提醒:
主张车辆折旧费存在不确定性,索赔时要谨慎收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3 16:28:04 回复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赔偿范围一、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1万*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项目: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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