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咋付抚养费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咋付抚养费

母** 广东-梅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2 12:37:16 493人阅读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咋付抚养费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梅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夫妻共同债务与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各自遵循独立的承担规则,当一方因偿还共同债务导致经济困难时,可依法申请调整抚养费支付标准。

1.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确定后续清偿方式,协议无法达成时,由法院依法判决。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3.若一方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后经济困难,无法按照原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先与另一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金额或延长支付周期,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调整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方式。

2025-12-22 17:57: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与抚养费的法律性质不同。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

(2)两者的承担方式不同。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

(3)经济困难时的抚养费调整规则。若一方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导致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无法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与另一方协商降低抚养费数额或延长支付周期;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整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其实际经济负担、子女的必要开支等情况作出判决。

提醒:
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导致支付抚养费困难的,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及时起诉,不可擅自停止支付抚养费;同时需保留承担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以便法院准确认定经济状况。

2025-12-22 17:55:49 回复
咨询我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抚养费属于不同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一般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承担的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若一方因承担共同债务后经济困难,支付抚养费有困难,可与另一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金额或延长支付周期,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是否调整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5-12-22 16:15:29 回复
咨询我

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财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时,双方可协商分担剩余部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定各自承担的份额。

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若一方因偿还共同债务导致经济困难,无法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与对方协商降低金额或延长支付周期;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调整抚养费。

2025-12-22 15:12: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夫妻共同债务与抚养费分属不同法律概念,各自有明确承担规则,若因承担共同债务导致支付抚养费困难,可协商调整或起诉解决。
法律解析: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可协议清偿方式,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履行的义务,费用多少和支付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若一方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后经济困难,导致支付抚养费存在困难,可与另一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金额或延长支付周期,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决是否调整抚养费数额或支付方式。如果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或抚养费问题时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5-12-22 13:52:04 回复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又登记在一人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一人所有,对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领取结婚证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