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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诉讼标的多少

丁* 江苏-徐州 环境污染罪咨询 2025.12.22 10:56:09 342人阅读

环境污染诉讼标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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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诉讼标的金额在环境污染诉讼中无固定标准,需依据具体损害情况确定。财产损失方面,被污染的土地、受损的设备等价值都应计算在内。
(2)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费用根据受害者实际受到的伤害程度来确定。
(3)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治理被污染水体、土壤的花费。
(4)损害程度不同,诉讼标的金额差异很大。少量财产轻度污染损失时,诉讼标的较小;而大面积严重污染导致人员健康受损、财产灭失及高额生态修复成本时,诉讼标的会很高。

提醒:
确定环境污染诉讼标的金额需准确核算各项损失,不同污染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5-12-22 16: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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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财产损失金额,对被污染的土地、受损的设备等进行专业评估,以明确其实际价值作为诉讼标的一部分。
(二)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收集相关的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数额。
(三)核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专业机构对治理被污染水体、土壤等所需花费进行评估确定。
(四)综合各项损失,将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相加,得出准确的诉讼标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025-12-22 15:2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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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标的金额不固定,由环境污染具体损害定。
2.损害情况包括财产损失,如土地、设备等;人身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生态修复费用,如治理水、土壤的花费。
3.若污染轻、损失小,诉讼标的小;若污染重、损失大,诉讼标的高。
4.要综合实际损失确定金额,弥补污染损害,维护权益。

2025-12-22 13:5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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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环境污染诉讼标的金额无固定标准,需综合各项实际损失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环境污染侵权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取决于环境污染的具体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若只是少量财产轻度污染,损失小,诉讼标的就小;若大面积严重污染,涉及众多人员健康受损、大量财产灭失及高额生态修复成本,诉讼标的自然就高。综合确定诉讼标的金额能全面弥补污染造成的损害,维护受污染方合法权益。若遇到环境污染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2 12:4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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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标的金额不固定,需依据环境污染造成的实际损害情况确定。环境污染损害包含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方面。
2.若只是少量财产轻度污染,诉讼标的金额相对较小;若出现大面积严重污染,致使众多人员健康受损、大量财产灭失并产生高额生态修复成本,诉讼标的金额会大幅提高。
3.为确定合理的诉讼标的金额,应全面收集各项损失证据,如财产价值评估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生态修复预算等。通过综合考量实际损失,能全面弥补污染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受污染方的合法权益。

2025-12-22 12:42:0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法益是环境资源。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二、环境污染罪的最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7日通报,据统计,1月至11月,全国有7481人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中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1340人。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督导了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案件。安徽省院对媒体曝光的池州东至县化工业园污染事件、蚌埠五河县“酱油湖”事件处理有力,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2件,已经立案2件8人。广东省院对媒体广泛报道的练江流域污染事件全程跟踪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2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法益是环境资源。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二、环境污染罪的最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7日通报,据统计,1月至11月,全国有7481人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中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1340人。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督导了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案件。安徽省院对媒体曝光的池州东至县化工业园污染事件、蚌埠五河县“酱油湖”事件处理有力,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2件,已经立案2件8人。广东省院对媒体广泛报道的练江流域污染事件全程跟踪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2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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