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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与女方一切无关,但她总是不理孩子,关心都很少,更别说其他,孩子还未满十八岁
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好,你这边是什么想法呢
离婚协议中“孩子与女方一切无关”这类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女方不理孩子、关心少,你可先和女方沟通,让她履行抚养和关爱孩子的责任。若沟通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给予孩子应有的关怀。毕竟孩子成长需要父母双方关爱,女方不能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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