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并不必然构成拒执罪,拒执罪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即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
(2)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具备直接强制执行效力,这与法院判决、裁定不同。
(3)当对方有能力履行和解协议却拒不履行,还伴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行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时,可能构成拒执罪。但若是因暂时缺乏履行能力等合理缘由未履行,通常不构成此罪。
(4)申请执行人在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若认为对方构成拒执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执行和解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恢复执行:若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报案追究刑责:若认为对方有能力履行和解协议却拒不履行,且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不一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指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执行和解协议无直接强制执行效力。
2.对方有能力履行和解协议却不履行,还隐藏、转移财产致判决无法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若因合理原因暂时无法履行,一般不构成。
3.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若认为对方构成拒执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追责。
结论:
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不一定构成拒执罪,需视具体情况判断,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报案。
法律解析:
拒执罪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直接强制执行效力。若对方有能力履行和解协议却拒不履行,还实施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行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但要是因暂时缺乏履行能力等合理原因未履行,通常不构成此罪。当遇到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若认为对方构成拒执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判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您在执行和解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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