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情节特别轻微且危害程度极小,不被认定为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司法机关不再继续追诉。
经国家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相关部门不得再追究责任。
法律规定需当事人主动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若未告诉或撤回告诉,不予追诉。
涉嫌犯罪的人或被指控的人死亡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执行。
若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侦查部门应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机关应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结论: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且在不同诉讼阶段发现这些情形时需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诉讼法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发现的,审判机关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如果遇到涉及刑事责任是否追究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
依据我国法律,存在多种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且司法机关在不同诉讼阶段发现这些情形时,需采取对应的终止处理措施。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司法机关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予追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若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2.若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上述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若在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审判机关应当终止审理,或者依法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相关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司法机关不得再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予追诉。
(5)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不再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若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发现的,审判机关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提醒:
若存在可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确认适用条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司法机关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规定处理。
(七)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八)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上述情形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九)在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的,审判机关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内容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