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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通事故认责书结案后一般无后续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依法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认责书结案且各方按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后,通常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各方不再承担后续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当事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一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认责书认定结果,或认责书是在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可申请重新认定责任;二是后续出现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新损失,受害人可要求责任方赔偿。如果遇到上述特殊情形,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利并采取正确措施保障合法权益。
2025-12-19 11: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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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责书出具并结案后,事故的责任认定及相关处理流程已正式终结,各方按照认责书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等义务后,通常不会再产生后续责任。
1.正常情形下的责任终结
认责书结案且各方完成约定的赔偿等义务履行后,事故相关的责任即告终止,各方无需再对该事故承担额外责任,也不存在后续追责的情形。
2.特殊情形下的责任重新认定
若后续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认责书的认定结果,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认责书签订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以纠正原认责书中的错误认定。
3.后续新损失的赔偿主张
若事故结案后出现与该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新损失,且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损失与事故的关联,受害人仍可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9 10:5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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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认责书结案通常意味着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已完成,各方按认责书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后,一般不再承担后续责任。
(2)若后续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认责书认定,或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认责书签订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重新认定责任。
(3)若有后续因该事故引发的新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仍可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认责书结案后并非绝对无后续责任,出现新证据推翻认定或新损失与事故有关联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2025-12-19 10:4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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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责书结案且各方已按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后,通常无需承担后续责任。
(二)若后续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认责书认定,或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认责书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重新认定责任。
(三)若有后续因该事故引发的新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仍可要求责任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2-19 10: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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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且案件办结后,事故的责任划分和相关处理流程即告完成。若各方已按认定结果履行赔偿等义务,通常不会有后续责任。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后续发现足以推翻原认定的新证据,或签订认定书时因欺诈、胁迫导致非真实意愿,相关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重新认定责任。
此外,若事故后出现新损失且能证明与事故直接相关,受损方仍可要求责任方赔偿。简言之,正常履行后无责任,特殊情况除外。
2025-12-19 10:20: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