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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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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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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行为主体不包括谁

王* 山东-临沂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2.18 08:52:11 417人阅读

保险诈骗罪行为主体不包括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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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要遵守诚信原则,不实施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避免触犯保险诈骗罪。
(二)保险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诈骗行为,以免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其他罪名。
(三)单位作为保险活动参与方,要规范自身行为,杜绝组织实施保险诈骗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12-18 14: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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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诈骗罪主体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包括保险人。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合同、按约定担责的保险机构。
2.保险人实施与保险业务相关诈骗,通常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非保险诈骗罪。
3.投保人等主体虚构标的、编造原因或夸大损失骗保,数额较大构成保险诈骗罪,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2025-12-18 12:3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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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保险诈骗罪行为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也可成为主体,保险人不构成此罪主体,其相关诈骗行为一般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
法律解析: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有明确规定,涵盖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也能成为该罪主体。当这些主体实施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行为,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时,就构成保险诈骗罪。而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机构,其实施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诈骗行为,通常会按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其他罪名来认定。这是为了准确区分不同主体的行为性质和法律责任。如果遇到保险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或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8 10:4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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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也可构成此罪主体,但保险人不在其列。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机构,其实施的与保险业务相关诈骗行为,通常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其他罪名。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实施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行为来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就构成保险诈骗罪。
为防范保险诈骗,一方面保险机构要加强审核流程,仔细核查投保信息和理赔申请;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保险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保险诈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025-12-18 10:2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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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涵盖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而保险人并不在此列。保险人主要是和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机构。
(2)若保险人实施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诈骗行为,通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其他罪名,并非保险诈骗罪。
(3)当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实施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行为来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时,就构成保险诈骗罪。
(4)单位同样能够成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

提醒:
保险诈骗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个人和单位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实施此类行为。不同案情对应法律处理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8 10:16:41 回复

解答如下,一、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诈骗罪的主体主要是一般主体,即只要年龄已经达到了16周岁,同时又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旧事可以构成诈骗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一般是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但如果是特殊的诈骗罪,如合同诈骗罪,则就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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