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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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共同财产按双方协议或法律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明确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如婚前取得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由双方自主协商处理,充分体现意思自治;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份额。此外,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会被少分甚至不分。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财产性质认定不清、协议无法达成或需要主张补偿等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需先明确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个人财产归原所有人所有,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则需结合双方意愿与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1.共同财产分割优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2.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可能获得适当倾斜。
3.对于在家庭生活中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比如长期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或由法院判定。
4.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将面临少分甚至不分的法律后果,以维护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法律分析:
(1)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先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所有者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2)若双方协议不成,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能适当多分。
(3)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被少分或者不分。
提醒:离婚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财产相关证据,包括个人财产归属证明、共同财产明细等,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权益。若对财产分割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一)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车辆,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共同财产优先协议分割。双方可自主协商财产分配方式,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按协议执行。
(三)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若一方在家庭中承担较多义务,比如长期照料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法院会支持合理的补偿要求。
(四)注意防范财产转移行为。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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