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扬州法律咨询 > 扬州司法鉴定法律咨询 > 当进行车辆损失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呢?

当进行车辆损失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呢?

付** 江苏-扬州 司法鉴定咨询 2018.04.07 12:31:32 7人阅读

我最近在回家的途中,不小心遇到一个酒驾的,他喝多了,就到处撞车,幸亏我当时没在车上,但是车给我撞坏了,所以现在我的车要经过车辆损失司法鉴定的流程,我想问问大家关于车辆损失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呢?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车辆损失司法鉴定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车辆的损失一般需要有资质机关进行鉴定,一般来说,鉴定时应当提供的材料有: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车辆;
    3)、购车及车辆购置税等费用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
    6)、事故现场及受损车辆的照片;
    7)、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

2018-04-07 12:37:32 回复
咨询我

您好,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车辆损失司法鉴定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事故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勘估鉴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估参与权利。
三、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对受损车辆或物品损坏状况、换件或修复项目进行具体记录,参与勘估的有关当事人当场对照后应对记录情况签署确认或提出异议。
四、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按照规定的鉴定准则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车主或物主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缴交鉴定费,然后领取《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上述鉴定费由车主或物主先行垫付,待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按处理机关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
五、《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经事故处理机关确认后,成为事故结案时确定损害赔偿的合法依据。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
六、交通事故的车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有权在鉴定数额范围内自行选择有技术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厂家修复;更换的零部件应与评估鉴定书的要求相符,维修厂不得以次充好。维修厂家应对《鉴定书》列明的维修项目和换件项目作出质量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车主签订维修合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

2018-04-07 12:33:3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