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冈法律咨询 > 黄冈家庭暴力法律咨询 > 夫妻两个人的房产一个人可以贷款吗?

夫妻两个人的房产一个人可以贷款吗?

pub****772 湖北-黄冈 家庭暴力咨询 2025.12.14 03:29:17 341人阅读

夫妻两个人的房产一个人可以贷款吗?

其他人都在看:
黄冈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黄冈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72284条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的房产一个人不能单独拿去贷款。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双方同意。若要贷款,首先得夫妻双方共同出面,携带相关证件去办理手续。要是一方瞒着另一方自行贷款,这种贷款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想以夫妻共有房产贷款,必须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去操作,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2025-12-14 03:30:1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借贷是否合法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夫妻间明确规定了财产归属问题的前提下,若其中一方在外背负了相应的债务,且债权方已知晓此项约定的,则应当仅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债权人并不了解这一约定的话,那么无法证明其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累积的债务,相关责任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024.10.18 1603阅读
  • 夫妻共同遗书有两个见证人,需要出庭吗

    专业解答需根据实际情形加以评判。1、如若涉及自书遗嘱,便无需必要有见证者陪同,尽管见证者缺席法庭审理,也不会对判断遗嘱真实有效性造成太大的阻碍。2、但是,对于代理遗嘱或者录音遗嘱而言,由于见证者未能到场导致无法确定是否为遗嘱中记载之见证人所见证,法庭无法评估该份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倘若见证人明确表示拒绝提供证言,那么法院将不能认定该份遗嘱具备法律约束力。

    2024.10.16 1577阅读
  • 民间借贷起诉夫妻一人还是两人

    专业解答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为夫妻一方还是双方若债务债权方能确切地证实该笔借款是属于借款人之夫或其妻两者之间的共有负债,便可根据现行法例向二人提起诉讼请求立即偿还所欠款项。按照现行法律条文,对于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倘若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务的清偿需要,或是在分割财产时,部分财产已归属为个人所有,则需经由双方协商,以达成公平且合理的清偿方案。

    2024.10.15 1432阅读
  •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需要两个人还吗

    专业解答在离婚时,夫妻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负责偿还这笔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单独承担的,那么在离婚时,这笔债务就应该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2024.10.14 1092阅读
  • 夫妻一方个人网贷离婚后怎么处理财产

    专业解答在夫妻离婚时,网贷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网贷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网贷是个人名义欠下的,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同时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就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在财产分配方面,一般来说应该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会优先保护子女、女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024.10.12 140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