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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解析: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范围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如果对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认定、扶养关系的判断等问题存在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12-13 22: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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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继承开始后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特定情形下丧偶儿媳或女婿可获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主体。其中子女不仅指婚生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不仅指生父母,还包含养父母以及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类主体。其中兄弟姐妹的范围较广,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这类主体需以实际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为前提,才能获得相应的继承资格,与第一顺序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2025-12-13 20:5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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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提醒:
丧偶儿媳或女婿主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需准备能证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材料,如日常照料的相关记录、经济支持的凭证等,若材料不充分可能无法获得继承权,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员明确具体要求。
2025-12-13 19:2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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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开始后,优先确认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存在。若有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任何一人具备继承资格,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遗产分配,避免因顺序问题产生继承纠纷。
(二)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若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需注意保留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日常照顾记录、支付赡养费用的凭证等。
(三)明确法定继承中的亲属范围扩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时需全面确认所有符合条件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5-12-13 18:5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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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设置两个继承顺位,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启动时,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内所生、非婚内所生、收养的子女,以及与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涵盖亲生、收养的父母,还有与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含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收养的,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
2025-12-13 17:41: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