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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对出走身亡老人应不应该担责

贺** 天津-南开区 收养赡养咨询 2025.12.13 06:48:55 421人阅读

养老机构对出走身亡老人应不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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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对出走身亡老人是否担责取决于是否尽到合理管理和照顾义务。若养老机构存在过错,像安保措施差、监护不到位导致老人出走发生意外,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已履行合理义务,如设置防护设施、正常巡查,老人因自身突发异常行为出走,机构可能无需担责或仅承担小部分补充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养老机构要完善安保和监护制度,加强防护设施建设,按时巡查。
2.老人家属与养老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告知老人特殊情况。
3.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则通过诉讼途径。

2025-12-13 13: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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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养老机构对老人负有合理的管理和照顾义务,若在这方面存在过错,如安保措施不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监护,导致老人出走并发生意外,需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因为养老机构与老人及其家属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有保障老人安全的义务。
(2)若养老机构履行了合理义务,如设置合规防护设施、按要求巡查,而老人因自身突发异常行为出走,且难以预见和阻止,养老机构可能无需担责或仅承担小部分补充责任。这种情况下,养老机构已尽到应尽职责,意外的发生超出其控制范围。
(3)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各方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和大小。

提醒:
老人家属和养老机构在遇到此类纠纷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12:2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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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认为养老机构有过错,家属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工作人员值班记录等,证明养老机构安保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监护老人等情况,与养老机构协商赔偿事宜。
(二)若协商不成,可请求当地民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认定养老机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养老机构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适用该安全保障义务规定。

2025-12-13 10: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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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机构对出走身亡老人是否担责,关键看是否尽到合理管理照顾义务。若机构有过错,像安保差没及时发现老人出走,或工作人员没依规监护,让老人有机会离开出事,机构要担责。
2.若机构已履行合理义务,如设防护设施、按要求巡查,老人因自身突发异常出走,机构可能无责或仅担小部分补充责任。
3.具体责任认定结合实际和证据,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2025-12-13 08: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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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养老机构对出走身亡老人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合理管理和照顾义务,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合理的管理和照顾义务。若养老机构存在安保措施不完善、未及时发现老人出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监护等过错,导致老人出走发生意外,就需承担相应责任。反之,若养老机构已履行合理义务,像设置符合规定的防护设施、按要求巡查,老人因自身突发异常行为出走且难以预见和阻止,养老机构可能无需担责或仅承担小部分补充责任。具体责任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或诉讼。若您遇到养老机构责任认定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3 08:2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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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老人从养老机构出走,意外身亡,养老机构应否担责

    律师解析 老人与养老机构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疏于看护导致老人摔伤,就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理应为老人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养老院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养老院需要举证老人摔伤与养老院的工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养老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护理人员对老人进行照料、看护是其职责所住。若护理人员因未能满足私欲而不履行职责,甚至折磨、虐待老人,那么老人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因护工与养老院属于雇员与雇主关系,养老院承担替代责任,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达到虐待程度,相关人员可能触犯刑事犯罪。 如果是老人被同院其他人打伤,除非养老院可以证明已履行了必要的监护责任,否则养老院需要承担责任。无法证明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很多养老协议中,养老院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诸如“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甲方不负责”。但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即使有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老年人或家属最好与养老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养老院的看护义务要有明确约定。需要明确的是,养老机构负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承担赡养义务或监护责任。但是,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场所,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特殊组织,有义务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024.10.11 9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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