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解除取保候审一年未移交案件,因证据不足解除的,按疑罪从无原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让公安机关撤案,处于检察院阶段的,可要求不起诉。
2.当事人可主动联系办案机关问进展,了解未移交原因。若办案机关违规拖延,可向上级部门、检察院申诉控告。
3.取保候审期间被扣押保证金的,当事人可要求退还。
结论:
解除取保候审一年未移交案件,若因证据不足可要求撤案或不起诉,可主动询问进展,遇违规拖延可申诉控告,还可要求退还保证金。
法律解析:
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当解除取保候审是因为证据不足时,不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若案件处于公安机关阶段,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案件;若已到检察院阶段,则可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未移交原因,能更好掌握案件进展。若办案机关存在违规拖延,当事人可向其上级部门或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促使依法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另外,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保证金被扣押,当事人可要求退还。若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解除取保候审一年未移交案件应分情况处理。若因证据不足解除,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若处于检察院阶段,可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
2.当事人可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未移交原因。若办案机关违规拖延,可向其上级部门、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保证金被扣押,可要求退还保证金。通过这些措施,当事人能在解除取保候审一年未移交案件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当解除取保候审一年未移交案件且是因证据不足解除时,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当事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若处于检察院阶段,可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
(2)当事人可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询问案件进展并了解未移交原因。若办案机关存在违规拖延情况,当事人可向其上级部门、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控告,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保证金被扣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要求退还。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同时,申请退还保证金需按规定程序进行。
(一)若因证据不足解除取保候审,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若处于检察院阶段则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未移交原因。
(三)若办案机关违规拖延,可向其上级部门、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
(四)若取保候审期间有保证金被扣押,可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条规定可作为证据不足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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