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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满8岁后还能不能争取抚养权

陈** 山东-泰安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11 13:48:36 398人阅读

小孩满8岁后还能不能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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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8岁后在抚养权问题上有表达意愿的权利,离婚等涉及抚养权变更或确定时,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1.争取抚养权可从自身入手,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和良好居住环境相关证据,展示自己具备为孩子提供有利成长条件的能力。
2.关注孩子意愿很关键,若孩子明确表示愿跟随自己生活,此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是重要参考。
3.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像虐待、忽视孩子等,可将其作为有力理由争取抚养权。

总之,争取抚养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既要展现自身优势,也要关注孩子想法并留意对方情况。

2025-12-11 21: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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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涉及抚养权变更或确定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满8岁后其意愿成为重要考量因素,法律要求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2)一方争取抚养权时,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是关键。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证据,能体现为孩子提供有利成长条件的能力。
(3)孩子明确表达的跟随意愿,在抚养权判定里是重要参考依据。
(4)若对方存在虐待、忽视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这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力理由。

提醒:
争取抚养权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9:2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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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争取抚养权时,准备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相关材料,以此证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条件。

(二)尊重孩子意愿。与孩子积极沟通,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可通过合适方式记录,作为抚养权判定参考。

(三)收集对方不利证据。留意对方是否存在虐待、忽视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保留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2-11 18:3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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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满8岁,离婚等涉及抚养权变更或确定时,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2.想争取抚养权,要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像提供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证据。

3.重视孩子意愿,孩子明确想跟自己生活,这是重要参考。

4.若对方有虐待、忽视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理由。

2025-12-11 16:4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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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小孩满8岁后,在离婚等抚养权相关案件中,其意愿应被尊重,争取抚养权可从自身抚养能力、条件及对方不利情形等方面着手。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涉及抚养权变更或确定时,子女已满8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8岁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若想争取抚养权,可从自身方面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证据,以此表明能为孩子创造更有利的成长条件。同时,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生活的意愿,会在抚养权判定中成为重要参考。另外,若对方存在虐待、忽视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也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力依据。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5-12-11 15:06: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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