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红桥区法律咨询 > 红桥区公司解散法律咨询 > 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可不可以注销

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可不可以注销

严* 天津-红桥区 公司解散咨询 2025.12.11 04:22:04 330人阅读

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可不可以注销

其他人都在看:
红桥区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红桥区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不能直接注销,需先完成清算程序,处理好应收应付账款。
法律解析:
公司注销前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是清算的重要内容。清算组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完成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处理等程序后,才可申请注销登记。若应收应付未清就注销公司,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公司要先处理好应收应付账款,完成清算,再依规办理注销。如果对公司注销及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1 09:09:05 回复
咨询我

1.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不能直接注销。公司注销前必须依法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是清算的关键部分,涵盖收回应收账款与清偿应付账款。
2.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完成清算、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程序后,才可申请注销登记。
3.若应收应付未清就注销公司,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相关责任人要担责。
4.建议公司先妥善处理应收应付账款,严格依照规定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再办理注销。

2025-12-11 07:51: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司注销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应收应付未清时不能直接注销。公司在注销前必须依法开展清算工作,而清理债权债务是清算的关键部分,这就要求收回应收账款、清偿应付账款。
(2)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只有完成清算,清偿所有债务并处理好剩余财产等程序,才能申请注销登记。
(3)若在应收应付未清的情况下注销公司,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公司应先处理好应收应付账款,完成清算程序后再办理注销。

提醒:
公司注销时务必严格按程序处理好债权债务,否则责任人可能担责,不同公司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06:57:45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司在注销前应组建清算组,专门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及时收回应收账款,积极清偿应付账款。
(二)清算组要书面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确保债权人知晓公司清算事宜。
(三)仔细清理公司财产,编制准确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清算方案。
(四)严格按照清算方案完成所有债务的清偿,处理好剩余财产。
(五)完成上述清算程序后,再按照规定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2025-12-11 06:02:29 回复
咨询我

1.应收应付未清的公司不能直接注销。注销前要依法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即收回应收款、清偿应付款。

2.清算组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财产、编制清单后制定方案。完成清算、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程序,才可申请注销。

3.未清应收应付就注销,会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人担责。公司应先处理账款,完成清算再注销。

2025-12-11 04:22:24 回复

对于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后的债务由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将其上交国库。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二、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有哪些问题当前经济纠纷案件及劳动争议案件剧增,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稍有不慎就面临资金链断裂,为了逃避责任,有些企业主就通过注销公司的手段,希借此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有的公司一方面应诉,一方面着手解散公司。等到原告方好不容易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的漫长程序,获得生效的判决去申请执行时,才发现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可是,是否这就可以逃避债务呢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一、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宣告破产而注销二、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一,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二,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某些地区工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公司注销清算前应付款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应付款是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进行清算的,要通知收款人申报债权,公司要以公司的财产支付应付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024.09.23 313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