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泰安法律咨询 > 泰安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家暴情况下小孩抚养权咋判

家暴情况下小孩抚养权咋判

叶** 山东-泰安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11 04:54:59 469人阅读

家暴情况下小孩抚养权咋判

其他人都在看:
泰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泰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法院判小孩抚养权,以最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有家暴行为者,一般不适宜直接抚养小孩。
2.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随母生活,母亲有家暴等情况除外;已满两周岁的,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家暴方争取抚养权较难;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意愿,若不愿随家暴方,法院会考虑。
3.遭家暴方要提供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证明家暴,提高获抚养权几率。

2025-12-11 08:15: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家暴情况下法院判小孩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方通常不适合直接抚养,不同年龄段子女判决有不同考量,受害方提供家暴证据可增加获抚养权几率。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家暴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家暴方争取抚养权处于不利地位。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其不愿随家暴方生活,法院会予以考虑。所以,家暴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很大劣势。遭受家暴一方要积极收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家暴事实,以此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如果在涉及家暴的抚养权问题上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5-12-11 07:19:45 回复
咨询我

1.家暴情况下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通常不适合直接抚养小孩。对于不同年龄段子女,判决有所不同。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家暴等不宜抚养情形除外;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家暴方争取抚养权处于不利;已满八周岁子女,尊重其意愿,若不愿随家暴方生活,法院会考虑。
2.解决措施和建议:遭受家暴一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家暴事实,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展现出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让法院更认可其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2025-12-11 06:23:1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方通常不适合直接抚养小孩。
(2)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存在家暴等不宜抚养情形,则可能不随母亲生活。
(3)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家暴方争取抚养权处于不利地位。
(4)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其明确不愿随家暴方生活,法院会考虑。
(5)遭受家暴方需提供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家暴事实,以此增加获得抚养权几率。

提醒:遭受家暴争取抚养权要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06:18:5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遭受家暴争取小孩抚养权,不满两周岁子女,若自身无不宜抚养情形,可主张随自己生活。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要尽量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强调对方家暴行为不适合直接抚养。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可引导子女表达真实意愿,若其不愿随家暴方生活,法院会考虑。
(四)注意收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家暴事实,增加获得抚养权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2-11 05:58:25 回复

您好,诉讼离婚一个审判周期是3至6个月。离婚主要是对夫妻财产,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进行分割。对于夫妻财产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抚养费问题:双方都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由法官依法裁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