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被他人申请无效,需积极应对维护权益。
1.及时回应: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后,在指定时间提交意见陈述书,结合证据详细说明专利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证明其有效性。
2.收集证据:整理研发记录、实验数据、相关论文等能证明专利有效的各类证据。
3.参与审理:参加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的口头审理,清晰准确表达观点,反驳对方主张。
4.后续救济: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步骤,积极应对他人提出的专利无效申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后的指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陈述书是关键一步。要结合相关证据,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详细阐述其有效性,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表明该专利符合法定授权条件。
(2)收集并整理能证明专利有效的各类证据,如研发记录可体现专利的研发过程和独特性,实验数据能证明其性能和效果,相关论文则可从学术角度佐证其创新性,这些证据是支撑专利有效的有力武器。
(3)参加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的口头审理时,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观点,有条理地反驳对方主张,通过专业的陈述和论证维护自身权益。
(4)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争取权益。
提醒:应对专利无效宣告需严谨细致,不同案件证据和事实不同,建议咨询以获针对性分析。
(一)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指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陈述书,结合证据详细说明专利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证明专利仍有效。
(二)收集整理能证明专利有效的证据,例如研发记录、实验数据、相关论文等。
(三)参加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的口头审理,庭审中清晰准确表达观点,反驳对方主张。
(四)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陈述书,结合证据说明专利有效,比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收集整理能证明专利有效的证据,如研发记录、实验数据、相关论文等。
3.参加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的口头审理,清晰表达观点,反驳对方。
4.若对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积极维护自身专利权益。
结论:
当专利被他人申请无效时,应按提交意见陈述书、收集证据、参加口头审理、不服决定可起诉的步骤积极应对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专利受法律保护,他人申请专利无效时,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后指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陈述书,结合证据阐述专利有效性,是基于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法定条件,当事人可借此证明自身专利符合要求。收集研发记录、实验数据、相关论文等证据,能为专利有效性提供有力支撑。参加口头审理并清晰表达观点反驳对方,是行使自己的辩论权。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积极按照这些步骤应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专利权益。如果在应对专利无效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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