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没有判刑和决定拘留执行时间的权力。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可决定拘留,但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的拘留决定书后,要马上执行拘留,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若有碍侦查,情形消除后应立即通知。
3.法院有审判权,能对被告人作出拘役等刑罚判决。涉及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的,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按程序交付执行。
结论:
检察院无判刑和决定拘留执行时间的权力,检察院可决定拘留但由公安机关执行,法院有审判权并作出刑罚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职能有明确划分。检察院虽可作出拘留决定,不过执行权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的拘留决定书后需立即执行,并在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况,待情形消除后也要马上通知。而审判权专属于法院,法院能够对被告人作出如拘役等刑罚的判决,当判决涉及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时,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会按法定程序将罪犯交付执行。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与严谨。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检察院不具备判刑和决定拘留执行时间的权力。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虽可作出拘留决定,但执行权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的拘留决定书后需立即执行,并在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即便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后也应马上通知。
法院拥有审判权,能对被告人作出包括拘役等刑罚的判决。当判决涉及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时,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会按法定程序交付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检察院应规范拘留决定程序,确保决定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2.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执行拘留并通知家属,避免违规情况。
3.法院应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判决的公平公正。
法律分析:
(1)在刑事诉讼中,权力有明确的划分。检察院虽没有判刑和决定拘留执行时间的权力,但可作出拘留决定,实际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这体现了司法权力的分工制约,保障司法公正。
(2)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拘留决定书后,需立即执行拘留,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不过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况时,待阻碍因素消除就要马上通知。这一规定保障了被拘留人的家属知情权。
(3)法院拥有审判权,能够对被告人作出如拘役等刑罚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涉及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的,会由相关部门按法定程序交付执行,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提醒:
遇到相关司法程序时,要明确各司法机关的权力界限。若对拘留通知等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检察院虽可作出拘留决定,但无执行权,公安机关收到拘留决定书后要立即执行拘留。所以公安机关应建立高效接收和执行机制,确保及时执行。
(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若有碍侦查,情形消除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需完善通知流程和记录,保障家属知情权。
(三)法院有审判权,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按程序交付执行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规范交付执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案件在检察院阶段的审判结果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并不是必然会面临法律判决的制裁。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于在侦查程序中或侦查结束后的各种情况。
专业解答关于刑事拘留这一程序,并未直接由检察院进行审批,然而,当决定实施拘留之后,必须立即通知检察院以备后续流程所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第八十条明确指出,对于现行犯罪或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员,若存在法定情形,公安机关有权先行实施拘留措施。紧接着,第一百一十三条进一步规定,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规定,被指控犯有罪行的人,在未经公正审判确认其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然而,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怀疑有人涉嫌违反刑法,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拘留等。刑事拘留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并非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至于拘留期限,法律规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并且应当在拘留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的实施权力通常由公安机关行使,无需先行申请检察院核准。然而,拘留实施之后,公安机关须于24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同时向其家属或所属单位发送拘留通知书。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3日内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捕请求。这一程序充分展示了检察院对于侦查活动的严格监督。
专业解答若经由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将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之后,应当于被拘禁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请求,申请批准进行逮捕调查。然而,当面临案情复杂情况时,这一合理期限可以相应地延期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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