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具有独立性,其本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没有分割的权利。这是因为法律明确划分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婚前财产不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自动转变为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那么情况会有所不同。
(3)即便婚前财产在婚姻期间形态发生变化,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财产转化而来,其个人财产性质依旧不变。
提醒:
若无书面财产约定,儿媳不能分割儿子婚前财产;若涉及财产性质复杂难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若儿媳想要分割儿子婚前财产,可与儿子协商签订书面财产约定,将该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保留好涉及婚前财产形态变化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财产性质未改变,避免不必要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儿媳一般无法分割儿子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资格分。
2.婚姻期间所得通常是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明确归个人。除非有书面约定把婚前财产变为共同财产,不然儿媳不能要求分割。
3.即便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改变,只要能证明是其转化来的,仍属个人财产。所以没特殊约定,儿媳不能分割。
结论:
儿媳通常不能分割儿子的婚前财产,除非有书面财产约定将该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形态发生改变,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财产转化而来,其仍为个人财产。所以,若无书面约定将儿子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无法主张分割。若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公婆婚前出资首付购房,登记在儿媳名下,如何分割需视情况而定。若婚后购置并完成交易,通常视为双方共有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姓名,但另一方能证明系个人财产购买,则视为私人投资,归购买者所有。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归子女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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