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主要用于划分事故责任,通常不会明确受伤检查费用的承担主体。费用承担一般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若一方负全责,需承担对方全部合理检查费用;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先就费用承担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处理。
2.保留证据:若协商不成,受伤方要保留好检查费用的相关票据等证据。
3.法律途径: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况判决费用承担。
法律分析:
(1)事故认定书重点在于划分事故责任,并非直接明确受伤检查费用的承担主体。费用承担遵循事故责任比例原则。
(2)若一方负全部责任,需承担对方所有合理的检查费用。比如在某起事故中,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其要为对方的检查费用买单。
(3)若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费用。例如双方责任比例为三七开,那么费用也按此比例承担。
(4)当事人可先协商费用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若协商无果,受伤方保留好费用票据等证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责任认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提醒: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协商费用承担,协商时注意留存相关沟通记录。起诉时确保证据充分,不同案情结果可能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事故责任是确定费用承担的关键,若一方全责就承担对方全部合理检查费用,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主动和对方就费用承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处理。
(三)若协商失败,受伤方要保留好检查费用的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决费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事故认定书主要划分事故责任,通常不明确受伤检查费用谁承担。费用承担按事故责任比例定,全责方承担对方合理检查费,双方有责则按比例分担。
2.当事人可先协商费用承担,协商一致就按约定办。
3.若协商不成,受伤方保留好检查费用票据等证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责任认定和实际情况判费用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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