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夫妻在婚姻中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和知晓权,婚姻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共同财产,双方有权了解财产各类信息。
2.若一方有隐瞒、转移等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受损方在婚姻存续期可请求分割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2025-12-09 20:36: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和知晓权,一方隐瞒、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在婚姻存续期分割财产、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也可诉讼再次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共同财产制下,双方对财产状况有知晓的权利。若一方实施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等行为,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此时,受损害方有多种维权途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如果遇到类似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20:02:29 回复
咨询我
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和知晓权,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属共同财产,双方有权了解共同财产状况。一方隐瞒、转移等损害另一方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受损害方有多种维权途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保障自身权益。
2.离婚时,受损害方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这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3.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受损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建议夫妻间保持财产信息透明,若发现对方有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12-09 18:14:5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不仅有平等处理权,还有知晓权,涵盖财产种类、数量、存放位置、价值等信息。
(2)若一方实施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这就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3)受损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即便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也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提醒:婚姻中要留意共同财产状况,若发现对方有损害自身权益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16:48:0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发现对方隐瞒、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受损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二)离婚时,受损害方应积极收集对方不当处理共同财产的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09 15:17: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