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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唯一卖房该如何处理

邓** 广东-江门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9 13:04:57 442人阅读

夫妻离婚唯一卖房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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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处理唯一住房,先协商,协商一致按约定处置;协商不成,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处理唯一住房有不同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由约定处置方式,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卖房分割房款。若协商不成,房屋性质决定处理结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双方住房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判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都要房且同意竞价,法院也会准许。而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时,离婚时归该方,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9 18: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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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处理唯一住房,应先协商,协商一致按约定处置,如一方得房给予另一方补偿或售房分割房款。
2.协商不成则区分房屋性质处理。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会考虑双方住房、抚养子女等因素,可能判归一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
3.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另一方无权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友好协商,减少纠纷。协商时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实际情况。若诉至法院,要积极举证自身情况及诉求合理性。

2025-12-09 16:5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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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处理唯一住房,协商一致是优先选择。双方可约定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者出售房屋后分割房款,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协商不成时,要区分房屋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综合考虑双方住房情况、抚养子女等因素,可能判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
(3)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归个人,另一方无分割权利。

提醒:
离婚处理唯一住房情况复杂,不同性质房屋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15:5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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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能协商一致时,可自行约定处置方式,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卖房后分割房款,按此约定处理即可。
(二)协商不成且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结合双方住房及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可能判归一方并由其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要房且同意竞价,法院会准许。
(三)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09 15:1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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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处理唯一住房,先看能否协商。协商一致,可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也可卖房分款。
2.协商不成,区分房屋性质。若是共同财产,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考虑住房、抚养子女等因素,可能判一方所有并补偿对方;双方都要房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
3.若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其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025-12-09 13:18:1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因欠债被强制执行,可房子是本人和家属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一定能逃避执行吗以前可以,现在不一定。符合条件一样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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