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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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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孩办酒席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周* 江西-宜春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9 13:42:53 477人阅读

给小孩办酒席钱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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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给小孩办酒席所收礼金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小孩酒席礼金多源于亲朋好友对夫妻双方的人情往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性收益,所以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赠与人明确表示礼金只赠与夫妻一方,像在红包上注明只给夫或妻一方,这部分礼金就应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礼金归属上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9 17: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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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办酒席所收礼金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明确赠与一方的特殊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共同所有,小孩酒席礼金源于亲朋好友对夫妻双方的人情往来,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收益,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要明确礼金归属,可采取以下措施和建议:
1.若赠与人想将礼金赠与夫妻一方,可在红包等明显位置注明只给特定一方。
2.夫妻双方也可提前沟通,对可能出现的礼金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对于大额礼金,可留存相关证据,如赠与声明等,以防后续产生纠纷。

2025-12-09 17:2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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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小孩办酒席所收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大多归双方共同所有,而小孩酒席礼金多源于亲朋好友对夫妻双方的人情往来,并非单纯给孩子的。
(2)然而,若赠与人明确表明礼金仅赠与夫妻一方,例如在红包上写明只给夫或妻其中一人,这种情况下,这部分礼金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提醒:
处理小孩酒席礼金时,若担心后续财产分割问题,有明确赠与意向的应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5-12-09 16:0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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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夫妻想明确礼金归属,可提前与赠与人沟通好赠与意向,若赠与人有意只赠与一方,可通过书面注明等方式留存证据,如在红包上写明只给夫或妻一方。
(二)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小孩酒席礼金的归属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2025-12-09 15: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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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小孩办酒席收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大多共同所有,而酒席礼金多是亲友基于和夫妻双方的人情往来给的,并非只给孩子。

2.若赠与人明确礼金只给夫妻一方,像在红包上注明,这部分礼金就是受赠方个人财产。

所以,小孩酒席礼金通常是共同财产,但有明确赠与一方情况的除外。

2025-12-09 15:10:18 回复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只能算同居关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要考虑双方过错、同居时间长短等因素,不领证不是合法夫妻,这是缔结婚姻的要件,这样就没有所谓的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协商不成,可以到,我们国家从1994年2月1日之后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为合法夫妻,其他都是非法同居。如果办过酒席已经以夫妻名义居住,可以向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不结婚,或者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困难,可以要回来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就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或依法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分手时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符合第(一)项,可向离婚,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符合第(二)项,有两种处理方法:A:补办结婚证,再离婚;B:向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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