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保障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不支付折价有效,双方应确保协议是真实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同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二)当一方认为签订协议时存在被欺诈、胁迫或协议显失公平的情况,需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约定。
(三)若第三人发现协议约定损害其合法权益,如用于逃避债务等,可主张该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不支付折价,若为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则有效。夫妻可自主协商房产归属与折价支付。
2.若一方受欺诈、胁迫签协议,或协议显失公平,受损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约定。
3.若约定损害第三人权益,如逃避债务,第三人可主张约定无效。
结论: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不支付折价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以及是否损害第三人权益。若符合条件则有效,反之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处分共同财产,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折价支付方式。所以当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不支付折价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也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时,该约定是有效的。然而,若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签订协议,或协议显失公平等状况,受损害方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约定。并且,若约定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像逃避债务等,第三人有权主张该约定无效。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惑,担心相关约定的有效性,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不支付折价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此约定有效,因夫妻可自主处分共同财产,协商房产归属与折价支付方式。
2.若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签订协议,或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约定。
3.若约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如用于逃避债务,第三人可主张约定无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确保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若认为协议存在问题,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寻求法律救济。第三人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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