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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后又犯罪是否算累犯

李** 广东-河源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2.09 02:19:37 300人阅读

判缓刑后又犯罪是否算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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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缓刑后又犯罪通常不构成累犯,要明确累犯的不同类型及构成条件。对于一般累犯,重点关注是否是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判缓刑因原判刑罚未执行,不满足此条件。
(二)对于特别累犯,需确认判缓刑后所犯新罪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若不属于则不构成特别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5-12-09 08: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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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缓刑后又犯罪通常不算累犯。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
2.一般累犯要求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满足一般累犯条件。
3.特别累犯针对特定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相关罪算累犯。若判缓刑后新罪不在此列,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2025-12-09 06:5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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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判缓刑后又犯罪通常不算累犯。
法律解析:
累犯包含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需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但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满足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条件。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构成特别累犯。若判缓刑后所犯新罪不在此范围内,也不构成特别累犯。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情况,想深入了解自身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9 05:1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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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后又犯罪通常不算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满足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条件。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构成特别累犯。若判缓刑后所犯新罪不在此范围,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1.对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判缓刑后又犯罪的案件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累犯,避免误判。
2.对于缓刑人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其明白缓刑期间需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再次犯罪。
3.社区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对缓刑人员的监督和帮扶,降低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025-12-09 03:5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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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累犯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所以不符合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条件。

(3)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构成特别累犯。若判缓刑后新罪不在此范围,不构成特别累犯。

提醒:判缓刑后又犯罪虽一般不算累犯,但会面临新罪的刑事处罚,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09 03:01:3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缓刑期又犯罪是累犯吗问题解答如下,不属于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另外,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缓刑犯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累犯有哪些惩罚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可以”是选择性规范,即适用者可以选择从重,也可以不选择从重。“应当”从重则是命令性规范,法官没有灵活选择的余地。即凡是符合累犯条件而构成累犯的,审判人员就必须对犯罪人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否则就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的;另外,对累犯不得假释,这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因为缓刑和假释的适用,都要求以犯罪人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而累犯则属于屡教不改,具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人。对累犯适用缓刑和假释,不利于对累犯的教育、改造,起不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更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相关知识: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在构成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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