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婚与别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可能构成,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但违反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且周围人也认为是夫妻,就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条件。实践中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综合多方面,像对外宣称夫妻、共同生育子女、共同购置财产等。而仅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如姘居,虽不构成重婚罪,却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中,此类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已婚与别人同居并非必然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判定需满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若已婚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且周围人也这么认为,可能构成重婚罪。
2.实践中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像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生育子女、共同购置财产等。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如姘居,不构成重婚罪,不过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
3.对于已婚者,应遵守法律和道德,恪守夫妻忠实义务,避免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面对对方非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重婚罪的定义明确,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才构成重婚罪。
(2)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只有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且周围人也认为是夫妻,才可能构成该罪。
(3)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综合判断,像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生育子女、共同购置财产等情况。
(4)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如姘居,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提醒:
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较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已婚者与他人同居,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收集其是否对外宣称是夫妻、有无共同生育子女、是否共同购置财产等能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
(二)若仅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无过错方要保留好对方同居的证据,在离婚时可据此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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