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珠海法律咨询 > 珠海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男子携女儿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男子携女儿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刘* 广东-珠海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07 08:08:15 474人阅读

男子携女儿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其他人都在看:
珠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珠海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男子想离婚,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此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对于女儿抚养权,若女儿两周岁以下,女方无特殊不利抚养情况,大概率随女方生活;若已满两周岁,男子要展示自己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居住环境等;若女儿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女儿意愿,引导其表达真实想法。
(三)在财产分割方面,男子若能收集女方过错证据,如出轨聊天记录、家暴报警回执等,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争取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5-12-07 11:54:07 回复
咨询我

1.法院判离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子携女儿起诉,若能证明女方有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大概率判离。
2.女儿抚养权方面,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已满两周岁,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已满八周岁,尊重孩子意愿。
3.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男子有女方过错证据,可适当多分。

2025-12-07 11:19: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男子携女儿起诉离婚,若能证明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判离;女儿抚养权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确定;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有女方过错证据可适当多分。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子若能提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法院通常会判离。在女儿抚养权方面,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已满两周岁的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已满八周岁的则尊重其意愿。财产分割时,一般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若男子能证明女方存在过错,就能适当多分得财产。
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比如不知如何收集法定情形证据、对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有疑问等,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7 09:42:10 回复
咨询我

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男子携女儿起诉,若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大概率会判离。

对于女儿抚养权,法院依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定,已满八周岁的,则尊重其真实意愿。

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男子若能证明女方有过错,可适当多分财产。

建议男子收集女方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及过错的相关证据,以增加离婚及多分财产的可能性。在争取女儿抚养权时,要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若女儿已满八周岁,做好沟通以获得其支持。

2025-12-07 09:21:2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男子能提供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判离,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严重过错行为的态度。
(2)女儿抚养权方面,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这是基于幼儿成长对母亲的依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以保障子女权益。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会被尊重,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重视。
(3)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男子能证明女方存在过错,可适当多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

提醒:
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07 08:26:10 回复

【法律意见】会判给女方。【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