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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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效力无高低之分。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法律修订后已删除该规定。
2.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以最后遗嘱为准。只要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合法,就具法律效力。
3.确定遗产分配等事项,关键看遗嘱是否为最后真实意愿及形式合法,而非是否公证。
结论:
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不存在效力高低之分,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解析:
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法律修订后,这一规定被删除。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应按照最后所立遗嘱内容来确定遗产分配等事项。这意味着不能简单认定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关键要看是否为遗嘱人最后真实意愿体现以及形式是否合法。如果对遗嘱效力、订立等法律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法律修订后,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不存在效力高低之分。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已被删除,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无论是否经过公证的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
3.确定遗产分配等事项时,关键在于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最后真实意愿体现及形式合法性,而非是否为公证遗嘱。
建议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确保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愿表达,严格按照法定形式要求订立。可以定期审视遗嘱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修改或重新订立遗嘱,以保证最后所立遗嘱能准确反映自身意愿。
法律分析:
(1)曾经,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随着法律修订,该规定被删除,如今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不存在效力高低之分。
(2)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不管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
(3)当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按照最后所立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等事项。所以判断遗嘱效力的关键在于是否为遗嘱人最后真实意愿体现以及形式是否合法。
提醒:
立遗嘱时要确保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有多份遗嘱时注意保留最后一份遗嘱的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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