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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误判可以追求损失吗

罗** 河南-新乡 诉讼管辖咨询 2025.12.02 15:59:36 327人阅读

法院误判可以追求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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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误判时,无罪被错判有罪的受害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涵盖人身自由被侵犯、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赔偿金。若造成精神损害,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后果严重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若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当事人可追究其责任,符合条件能获赔偿。正常误判通过上诉、再审等纠错程序改判后,通常无国家赔偿,但因错误执行等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执行回转或赔偿。

提醒:
遭遇法院误判,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刑事误判和民事、行政诉讼误判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2 21: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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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误判时,无罪被错判有罪的受害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涵盖人身自由被侵犯、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赔偿金。若造成精神损害,法院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当事人可追究其责任,符合条件能获赔偿。
(三)正常误判通过上诉、再审改判后,一般无国家赔偿,但因错误执行等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执行回转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等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5-12-02 21:1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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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误判时,无罪被错判有罪的受害人,可依据相关法律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涵盖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损害的赔偿金。若造成精神损害,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后果严重的支付抚慰金。

2.民事、行政诉讼误判,若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当事人可追责获赔偿。正常误判经纠错改判,一般无国家赔偿,但错误执行造成的损失可要求回转或赔偿。

2025-12-02 19:3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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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误判可依法追求损失,刑事误判受害人可申请国家赔偿,民事、行政诉讼误判需区分情况追究责任和获得赔偿。
法律解析:
在刑事方面,若无罪被错判有罪,依据国家赔偿法,受害人可申请国家赔偿,涵盖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赔偿金等。若造成精神损害,还会有消除影响等措施,严重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若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当事人可追究其责任并获相应赔偿;正常误判通过上诉、再审改判后一般无国家赔偿,但错误执行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执行回转或赔偿。若遇到法院误判相关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2 17:4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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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误判可依法追究损失。刑事误判中,无罪被错判有罪的受害人可依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涵盖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赔偿金等。若造成精神损害,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后果严重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事、行政诉讼误判致当事人损失需区分情况处理。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当事人可追究其责任,符合条件可获赔偿。正常误判经上诉、再审改判后,一般无国家赔偿,但错误执行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执行回转或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刑事误判受害人及时收集证据,按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2.民事、行政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违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遇到正常误判,当事人积极通过上诉、再审等程序纠错,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02 17:09:54 回复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举例说明:  某甲因为交通肇事造成某乙车辆损毁,人身伤残。某乙的直接经济损失是: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医药费,陪护费,假肢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为车辆受损不能按合同及时送货,赔付对方的合同违约金,因住院就医不能及时到兼职的单位工作,损失的工作报酬和误工罚款,因为处理事故期间不在家照料,造成饲养的宠物死亡等等。?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划分。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行为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它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  第三种观点认为,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至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前述“其他重大损失“,应当是指可预见的合理的间接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  (  七  )  项规定,  “  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这里也是包含了间接损失。而目前的绝大多数保险合同,赔付的范围一般不包含间接损失。综上所述,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属于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间接经济损失是不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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