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田地是家庭承包方式且女儿与父母在同一家庭户内,父母去世后,女儿可凭相关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村委会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手续。
(二)若为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携带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承包合同等去相关部门申请继续承包。
(三)对于田地上的收益,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田地上的农作物等收益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1.农村田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仅有承包经营权,通常不涉及继承。不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田地,且女儿和父母在同一家庭户,父母去世后,女儿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2.其他承包方式下,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此权利。
3.田地上的收益如农作物等属个人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结论:农村田地所有权归集体,一般不发生继承。家庭承包中女儿与父母同户,父母去世后女儿可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其他方式承包,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田地上的收益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田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仅拥有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承包模式下,若女儿和父母处于同一家庭户,父母离世后,女儿能延续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田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自然拥有此权利。同时,田地上的农作物等收益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能够依法继承。如果大家在农村田地承包及继承方面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
1.农村田地所有权属集体,个人通常仅拥有承包经营权且一般不涉及继承。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田地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女儿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户,父母离世后,女儿能继续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2.若田地上存在农作物等收益,这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3.解决措施与建议:女儿要明确自身权益,若遇到权益受侵害情况,可先与相关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村集体或相关部门反映,请求调解,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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