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单纯同居后分开,由于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通常法律不支持精神赔偿诉求。这种情况下双方处于一种较为松散的关系,法律未赋予单纯同居关系中主张精神赔偿的权利。
(2)同居期间若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可依据侵权责任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时已构成侵权行为,法律会保障受害者的合理诉求。
(3)同居后登记结婚又离婚,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这是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
提醒:不同的同居及婚姻状况对应的法律处理不同,若遇到相关复杂案情,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单纯同居分开,一般不能主张精神赔偿,因为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所以此时提精神赔偿诉求法律通常不支持。
(二)同居期间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受损害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同居后登记结婚又离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单纯同居后分开,因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主张精神赔偿通常不被法律支持。
2、同居期间,若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可主张精神赔偿。
3、同居后登记结婚又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结论:
单纯同居后分开一般无法主张精神赔偿;若同居期间有侵权行为或同居后登记结婚又因对方重大过错离婚,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单纯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所以单纯同居后分开主张精神赔偿通常得不到法律支持。然而,若在同居期间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精神损害,受损害方能够依据侵权责任编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当同居后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又离婚,且是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如果大家在同居或婚姻关系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单纯同居后分开一般不能主张精神赔偿,因为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不过,若同居期间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致另一方精神受损,受损害方可依侵权责任编主张赔偿。若同居后登记结婚又离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赔偿。
1.若仅是单纯同居分开,当事人应理性接受法律不支持精神赔偿的结果,避免不合理诉求。
2.同居期间遭遇侵权行为,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登记结婚又离婚且对方有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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